2023年4月一批停車政策開始實施
- 分類:新聞資訊
- 發布時間:2023-04-14
2023年4月一批停車政策開始實施
- 分類:新聞資訊
- 發布時間:2023-04-14
2023年3月-4月,一批停車政策和標準開始實施,中國停車網市場研究中心(MRCPO)匯總如下:
新規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推進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若干措施——穗規劃資源規字〔2023〕2號,2023年4月2日實施
強化停車設施規劃引領:停車場專項規劃應當根據城市停車發展需要,遵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與其他專項規劃相互協同,并與詳細規劃做好銜接。
加大停車設施用地供應: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應當將停車場用地納入建設用地供應計劃,3000平方米以下的地塊,優先用于公共停車場用地供應。
細化新建停車設施供應方式:非營利性的、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的公益性公共停車場可以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
鼓勵公共停車場綜合開發利用:單獨新建50個及以上泊位的公共停車場或利用自有建設用地改建、擴建、增建后增加50個及以上泊位的公共停車場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建筑面積。
支持自有用地增建停車設施: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用地增建停車設施。
鼓勵超配停車泊位向社會開放:鼓勵建設項目超過配建停車泊位標準建設停車場。
優化自然資源審批手續:明確工業用地項目停車配建要求。明確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自然資源審批手續。
規范停車設施產權登記手續:已經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停車場,可以依法轉讓、抵押;公共停車場須整體或整層確權。
新規二:智慧停車系統技術要求——北京市地方標準DB11/T 2046-2022,2023年4月1日實施
第1部分:總則。旨在明確智慧停車系統的范圍、總體原則和總體架構,從智慧停車系統整體角度明確架構各層所應滿足的各項要求。
第2部分:停車場(庫)外場設備。旨在從智慧停車系統整體角度明確停車場(庫)外場設備所應滿足的各項要求。
第3部分:停車場(庫)管理模塊。旨在從智慧停車系統整體角度明確停車場(庫)管理系統所應滿足的各項要求。
第4部分:數據規范及質量評估。旨在從智慧停車系統整體角度明確停車數據所應滿足的各項要求。
新規三:(青島)四區政府定價停車場收費改革方案——青發改價格〔2023〕25號,2023年4月20日實施
政府定價: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施劃的城市道路停車泊位。
政府指導價: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征或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建設的經營性公共停車場。
市場調節價:商場、寫字樓、賓館飯店、娛樂場所等配套停車場,社會資本全額投資建設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建設的經營性公共停車場。
免費時間:政府定價停車場內停放均享受15分鐘免費優惠。
道路泊位收費標準:一類區域日間(7:30-18:30)旺季首小時內3.5元/30分鐘,首小時后4元/30分鐘,收費上限60元。淡季首小時內1元/30分鐘,首小時后1.5元/30分鐘,收費上限15元。夜間免費。
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一類區域地上停車場日間(7:30-18:30)旺季3.5元/30分鐘,收費上限60元。淡季1元/30分鐘,收費上限15元。
新規四:新鄉市城市停車場管理辦法——政府令第40號,2023年4月1日實施
主管部門: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
智慧停車平臺建設主管部門: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
新規五:玉溪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試行)——玉政規〔2023〕4號,2023年4月1日實施
主管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智慧停車平臺建設主管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新規六:廈門市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優化強化停車場經營備案服務工作的通知——廈建城〔2023〕8號,2023年3月17日實施
新規七:(運城)關于明確停車場免費時長的通知——2023年3月30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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